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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专业教师的公告(二)

来源:天津大学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23-07-27 11:17:49 |  访问:9457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

公开招聘博士学历专业教师的公告(二)

按照《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博士学历专业教师工作实施方案》及招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参加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10名)

教师1岗位(治安学、公安学专业)1名:林茜(622427****0027);

教师4岗位(法医学专业)2名:崔伟(370283****541x)、雷刚(650104****4231);

教师5岗位(法学理论、经济法学专业)1名:郗星晨(610203****4619);

教师6岗位(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2名:代昕(610103****1645)、马静(610113****044x);

教师7岗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专业)1名:张鸿飞(610115****6017);

教师8岗位(电子科学与技术、电路与系统专业)1名:刘方圆(610115****0562);

教师10岗位(公共管理、行政管理专业)1名:李玉璇(230404****0328);

教师11岗位(教育领导与管理专业)1名:王笑寒(610124****3325)。

二、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时间

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定于7月12日(周三)上午9:00开始,17:00时结束。

三、面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行政楼四楼420室,体能测试地点在陕西警官职业学院浐灞校区田径运动场。

四、工作安排

(一)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方式。应聘人员按照招聘公告要求,提供资格复审相关资料,审核组现场审查核对,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2.资格复审资料。应聘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格复审资料:(1)二代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高中毕业后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发放毕业证学位证者提供有效验证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及复印件;(3)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4)党员身份证明,需加盖单位组织部门印章(党员提供);(5)职业资格证书、外语、计算机等级证书、科研成果(所发表论文期刊的封面、目录及正文)原件及复印件;(6)工作经历证明,须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开具(有工作经历者提供);(7)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以上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的,核对后复印件由学院留存;未要求提供复印件的,留存原件。

注:以上相关材料请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纸)。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复审时间内提供所需相关材料的,原则上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后,于2023年7月12日同时参加体能测评。具体情况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

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进行,具体为:

男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
10米×4往返跑≤13"1
1000米跑≤4'25"
纵跳摸高265厘米
女子组
项目标准(30岁含以下)
10×4往返跑≤14"1
800米跑≤4'20"
纵跳摸高230厘米

2.注意事项

(1)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应聘人员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测评场地,不得请人代测或者代他人测评,违规者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评项目结束后,应聘人员须现场确认签字测评成绩。拒绝签字的,由裁判员、监督员和工作人员注明情况,并取消其体能测试成绩。

(4)参加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根据体能测评项目和要求,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注意安全,以免发生意外。

(5)在体能测评过程中,应聘人员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6)测评中,如因天气等其它意外足以影响体能测评正常进行的情况发生,将另行确定测评时间,并现场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29)68756820 。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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