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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医科大学 | 辅导员招聘公告

中国银行总行招聘信息 中国银行总行 2020-10-06 05:18:12 人阅读

锦州医科大学

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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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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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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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凡符合公开岗位招聘条件者选定一个岗位,请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下载《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见附件3),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如实填报后,根据所报岗位将自荐材料整理成压缩文件,将其命名为“应聘院系或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高校人才网”发至cqviersc@163.com,电子邮件标题以“应聘院系或部门+应聘岗位+姓名+学历学位+高校人才网”的方式命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报名时间从简章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20日止(博士研究生不受上述时间限制),报名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联系人:刘奕岑李博电话:023-61065931,023-61065464。

(二)资格初审

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报名者提交的《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报名表》和《重庆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个人信息表》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并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凡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要严格对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招聘公告进行,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

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学校于2020年10月23日之前在学院官网人事处工作动态栏http://www.cqvie.edu.cn/rsc/公布。

2.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博士研究生不受该比例限制)。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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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人才招聘”专栏(http://www.jzmu.edu.cn/)统一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网站信息更新。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自2020年10月3日起至2020年10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填报《锦州医科大学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报名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renshichu735@163.com)。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计划信息表,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且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的证明材料)、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两科成绩按照5:5的比例计入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和笔试成绩将通过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笔试结束后,我校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经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为贯彻落实国家、辽宁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高校师德师风建设,严把师德入口关,本次招聘考核将加强对应聘人员思想品德、政治素质方面的评价与考量。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我校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校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锦州医科大学官方网站(http://www.jzmu.edu.cn/)“人才招聘”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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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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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学校将进行递补。学校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7.报名期间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及其它时间请通过邮箱咨询,我们会尽快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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溪溪老师

微信号 : gxfdyxx521

店铺名:高校辅导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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